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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检委托书
三明
出入境检验检疫局:
本委托人郑重声明,保证遵守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如有违法行为,自愿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罚并负法律责任。
本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交“报检申请单”和各种随附单据。具体委托情况如下:
本单位将于
年
月间进口/出口如下货物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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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
名 |
琼脂 |
HS编码 |
1302310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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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(重)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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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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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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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批文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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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特殊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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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委托福建明福琼脂有限公司/
3503000037
(单位/注册登记号),代表本公司办理下列出入境检验检疫事宜。
□ 1、办理代理报检手续;
□ 2、代缴检验检疫费;
□ 3、负责与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和验货;
□ 4、领取检验检疫证单;
□ 5、其他与报检有关的相关事宜。
请贵局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办理。
委托人(公章)
受委托人(公章)
年
月 日 年 月 日
本委托书有效期至
年 月
日 |